10月16日,江苏无锡警方发布一则警情通报,因高速公路上多次别停他人车辆,一名25岁男子臧某宏,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通报全文:
2023年10月14日,群众报警称在高速公路上被一特斯拉轿车多次别停。接报后,警方迅速开展调查,于10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臧某宏(男,25岁)查获。
经查,10月14日下午,臧某宏驾驶小型客车进入沪宜高速陆区收费站时插队未果,后在高速公路上多次采取紧急刹车、连续变道等方式别停他人车辆,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。目前,臧某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警方提醒:对驾驶车辆“斗气”别车、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,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。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安全文明驾驶,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拘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