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传市民涌入干涸河道捡金粒,北京房山警方通报「河道内出现碎金系自导自演」
据平安北京房山微博,近日,网传房山区周口店镇一河道内出现碎金,附近居民前往淘金。房山警方经工作查明,隗某某(男,26岁)为提升个人社交账号热度,网购黄铜颗粒于9月1日在周口店地区一河道内抛撒,并在河边以“收购黄金”为噱头,吸引附近部分居民前往捡拾。现场相关视频在网上传播后,引发社会关注。隗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不良影响,已被房山警方刑事立案侦查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
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】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246条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